拼搏

拼搏

南京屠城“杀人魔王”末日记

admin
南京屠城“杀人魔王”末日记-第1张-游戏相关-拼搏

侵华日军穷凶极恶的南京大屠杀中,涌现了一批“以武威慑服中国”的刽子手,其中凶残无匹杀人最多的,是被称为“杀人魔王”的田中军吉,又称“斩杀三百人之队长”。

田中军吉

田中军吉是日本东京人,毕业于陆军士官学校,一九三七年八月来华,任第六师团第四十五联队大尉中队长,先是参加侵略我华北的战争,后奉调南下,攻打我首都南京。

十二月十三日凌晨,日军从各处蜂涌入城,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同步开始。田中军吉因所部在进攻中遭我军顽强狙击,死伤甚众,故而身先士卒,作报复性的屠杀。他嗥叫着挥舞“助广”军刀追杀战俘与平民,见一个杀一个,只要是中国人,男女老少都不放过,还把中国人绑起来先吓后杀取乐,惨死在杀人魔王刀下的中国人多至三百人以上。

田中军吉“英雄”的形象,被编进了宣扬日军武威的《皇兵》一书,那把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军刀,也上了书里的照片,照片的文字说明是:曾杀三百人之队长爱刀助广。书中还有田中军吉写的名为《扫荡》的文章,大肆宣扬他如何发扬武威消灭“敌人”。

南京大屠杀的暴行,由同情于中国的西方外交官及新闻记者披露了出去,激起列国共愤。日本政府为缓和世界舆论,以整肃军纪为名,把包括田中军吉在内的一批刽子手调回国内,另作任用。

恶有恶报,只待时间一到。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,日本自认战败宣布无条件投降,盟军进占日本,田中军吉的末日来临。一九四七年四月二十五日,中国驻日本代表团电告南京中国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:南京大屠杀惨案的凶手之一,田中军吉曾屠杀中国平民三百余人,已请驻日盟军总部迅速予以逮捕,并要求引渡来华受审。

五月十八日,田中军吉被押上飞机,载来中国,先由上海战犯管理所收容,不日转押南京战犯拘留所。 经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检察官缜密侦查,掌握了田中军吉屠杀我国平民的大量确凿证据,随即提起公诉。

一九四七年十月十八日,军事法庭借座励志社,公审田中军吉。“传被告出席”令下,当田中军吉一踏进法庭,观审席上立时骚动起来,无数双喷火的目光射向了他,斥骂凶凶,更有拳头挥舞。吓得田中军吉蜗头缩颈,快步溜进了被告席,一副狼狈相。

审讯开始,检察官宣读起诉书,列举田中军吉屠杀我同胞的累累罪行,一件件一桩桩,字字血泪控诉。

法庭出示了田中军吉的多种罪证,如杀人照片、《皇兵》书中的助广军刀及文字说明、他所写的《扫荡》一文。被害人家属或目击者,一个接一个站出来指证,无不义愤填膺,手指口斥,涕泪交流! ! 似山铁证面前,企图推御罪责,当追问他在南京杀了多少人时,他支支吾吾不着边际:“我在战场上杀过人,在南京的西南方一带也杀过人。”当法庭出示他在南京砍杀中国人的照片时,他狡辩说:“照片上我穿着衬衣,显然是夏天,而攻陷南京在冬天,可知杀人不是在南京。”检察官当即予以严词驳斥:“被告在南京屠杀已至狂热状态,挥刀猛砍之项,为便利动作,虽在冬令脱卸外衣本属常事。被告斤斤执此,希图避就,其参与南京大屠杀之事实,已属众证确凿,岂容借端狡辩?”

法庭辩论结束时,检察官严正要求:“被告屠戮平民三百余人,穷凶极恶,蛮悍无与伦比,实为人类蠢贼,之明公敌,法庭应科处其极刑,以昭炯戒而维正义!”

观审席、证人席掌声响起,表示赞同。

稍作休庭法官合议后,重又开庭,审判长石美瑜示意肃静,宣布判决:

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决

三十六年度审字第十三号

公诉人:本庭检察官

被告:田中军吉,男,年四十二岁,日本东京人,日军第六师团第四十五联队中队长。

被告因战犯案件,经本庭检察官起诉,本庭判决如左:

主文:田中军吉在作战期间,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,处死刑。

一九四八年一月五日,法庭将田中军吉案卷及判决书,呈送国民政府国防部军法局核准。

一月二十六日,国民政府核准其死刑的批复下达:

战犯田中军吉于战争期间,共同连续屠杀,既据审讯明确,原判依法处死刑核无不合,应予照准。

一月二十八日正午十二时,检察官带领法警将田中军吉从狱中提出,验明正身,推上囚车,押赴雨花台刑场。预得消息的市民不期而集道旁,当囚车经过时,有笑的,有骂的,有喜极而泣的。

车至刑场,田中军吉由法警扶护走向行刑处,这个杀人魔王也知死的可怖,伛偻着身躯步履踉跄,武士道精神荡然无存。

一声枪响,田中军吉仰天倒地,污血横流,舞搐了几下,成了异国野鬼。围观的军民百姓目睹杀人魔王下场,无不叫好鼓掌。

标签 三国群英传ol真御皇兵